最近读了一本关于逻辑的小书《简单的逻辑学》。这本书在豆瓣上褒贬不一,我觉得有一部分原因是书名的翻译,它不是一本严肃的逻辑学教科书,而是“一本现实应用指南,向那些初次接触逻辑学的人介绍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原书名“Being Logical: A Guide to Good Thinking”更贴切地描述了它的内容。在我看来,学习逻辑更多的是关于如何思考和看待事物;更多关于说服自己,而不是说服别人,在这一点上,这本书是有所启发的

下面是一些内容的摘录

关于沟通

我们大脑中的每个观念最终都源于对事物的描摹,而真实存在的事物却独立于观念之外。观念是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

首先是事物,然后产生观念,最后出现语言。即使一个观念清晰明确而且忠实地反映了客观事物,为了交流的方便,我们也应该用语言表达出来。观念必须和语言紧密切合,人们才能畅顺交流。很多时候,我们不能清楚表达我们的观念,仅仅是因为没有完全了解自己要表达什么。所以,回头重新审视观念的外在来源,理清思路,合适的表达将随之而来。

不要想当然地认为你的听众会领悟你没有直接表达的意思。问题越复杂,这个原则越重要。有时,我们想当然地认为听众和我们一样了解问题的背景信息,可以牢牢把握所要讨论的问题,但实际上,可能很多听众对这些信息根本一无所知。当我们拿不准的时候,最好能清楚地讲明背景信息;唠唠叨叨总比挂一漏万强。

语言作为传递思想的媒介是不完美的,一方面发言者可能自己也没有想明白自己的观念,自然就不能清楚地表达给别人听;另一方面词语常常是多义的,同样的思想可以用不同的语言形式来表达,同一句话也可以被解释成不同思想,这就需要发言者为听者提供足够多的上下文,来消除这些模糊地带。不管是对发言者还是听者,“用你自己的话来说”都是检测是否弄清楚一个观念的最佳方法,发言者可以通过说或写理清思绪、改善表达,听者可以通过用完全不同的用语说出同样的观念来确定自己了解了对方的观念

关于比较

要对比任何两个事物,特别是庞大复杂的事物,像历史事件之类,要谨记不能仅仅因为在比较时我们注意到了很多相似之处,就鲁莽地得出诸如“这两个事件很相似”之类的结论。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起决定作用的是这些相似特征的重要性。如果一个性质揭示了事物的本质,那么它就是重要的,它揭示了事物本身的特性。

如果一个主要特性被遗漏,那么即使有大量相似的其他特性,也不能作出可靠的比较结论。

一些自媒体常常用现实中的一些蛛丝马迹与历史事件发生时也出现过的现象做比较,得出即将发生危机之类的结论,来吸引眼球和关注度。例如最近很火的《腾讯的背水一战》里举了诺基亚的例子,给人一种腾讯大厦将倾的感觉,但几年一换的手机硬件和微信等互联网基础设施适合比较吗?我觉得可比性不高

关于怀疑

如果把怀疑论作为一个长久的态度,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它在开始推理之前就已经设下障碍,扭曲推理的正确进程。持这种态度的怀疑论,表现形式有两种:极端怀疑论者宣称世界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真相。这明显是自相矛盾的结论,因为如果这世界上没有真相,就无法对上述命题加以判断,由此这个结论根本就是无根之花。中度怀疑论者勉强承认这个世界上或许有真相存在,但是他坚持,即使真相存在,人类也没有能力探知它。初看起来,和极端怀疑论者相比,这个结论似乎给了真相一席之地,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真相如果只存于理论上,不能通过实践去检验,那它还是不存在的。

论证不是争吵

论证是理性的探讨,不要将它和争吵混为一谈。论证的目的是发现真相,争吵的目的是击败你的对手。有许多人,虽然他们愿意和你争吵,但却不愿意或者没能力和你进行论证。不要浪费时间、精力和这种人进行争论。

罗翔老师在《聊聊网络喷子与键盘侠》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很多人会说为什么网络喷子说话经常不讲逻辑?因为很多时候,网络喷子是在吵架,吵架要讲逻辑吗?讲逻辑那叫论证,吵架是不用讲逻辑的”。网络喷子是辩不赢的,很多时候他们只是在单纯地发泄负面情绪,或出于某些原因煽动别人的负面情绪,不要和他们争论

以暴易暴

“因为__已经做了__ ,所以现在__可以做__。”空格的选项可以是人类的任何行为,从善意举止到丑恶罪行。

这个论证的推理有赖于如下假设:先例独立决定未来的行为。实际上先例不能为未来的行为提供有效的支持,已经完成的行为只有历史意义。在决定先例是否有借鉴意义时,我们的关注点应该是事物本身的性质。

“他们先做了,所以我们应该以牙还牙。”但是,如果他们所做的是错的,我们的行为就成了一种报复,双方都是错的也不能使这种行为立刻变成对的。

我觉得也可以表述为“就事论事”,这并不是要求人们对任何事上都打不还手,而是要清楚意识到,对方的错误行为并不能使自己的错误行为变成对的,例如视频网站搞超前点映之类恶心的商业行为,并不能使看盗版、甚至传播盗版成为一件正义的事,况且后者还可能是犯罪

关于偏见

现在假设你是一个声誉斐然的公司的人事经理。作为工作的一部分,你对全国著名的大学和学院知之甚多,并且对毕业生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尤其,你知道X学院在这个领域内声名狼藉。目前,你的公司正在招聘一个重要的职位。在浏览候选人资料时,你看到一个X学院的毕业生,彼得,于是你立刻决定拒绝他进入下一轮,这仅仅是因为他所毕业的学校。这个时刻,你已经产生了谬误。

不是说你的决定完全不合理。毕竟,以你对X学院的了解,彼得或许确实不是一名合格的人选。但是,这不是必然的。一颗闪亮的新星是可能出自于类似X学院之类的学校的。你所犯谬误的根源如下:知道一个来源一般是坏的,于是认定出于这个来源的所有都一定是坏的。这并不必然成立。

考虑我们所考察的人或事的出身肯定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必须走得更远。首先我们要问:彼得从哪里来?紧接着,更关键的问题是:他的品质如何?

无意识偏见普遍存在,并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除了常见的对性别、外貌特征的负面偏见外,还存在着一些我们同样没意识到的正面偏见,例如可能很难理解为什么重点大学学生也会有偷外卖、私占共享单车之类的低素质行为,事实上一个学生能上好大学的主要原因就是高考成绩好,不是素质或者别的什么,当然成绩好的学生也有可能会同时受到了更好的人文教育、读了更多的书,但重点大学学生这个身份并不足以倒推出这些,所以也就可以理解那些低素质行为的出现了